福建农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主要职责
福建农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坚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四、接收、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对所受处分、处理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复核)。审查调查和审理党组织、党员或监察对象违反党规党纪、违法案件,作出处理或者处分决定。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六、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七、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