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9-30      浏览:10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认真负责、积极落实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分为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23-2024学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立足部门职能,积极稳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凡是需要公开、要求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均予以公开,基本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主要渠道和方式有:学校OA、部门网页、部门处务会、党支部会议、部门文件、部门QQ群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部门网站工作动态。2023-2024学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网页上主动公开信息31条。主要公开信息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信息28 条、大学生廉洁文化活动获奖公示2条、勤工助学录用人员公示1条。

2.警示教育情况。2023-2024学年对9名教职工的违纪违法的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内部通报文件等方式在全校公开通报,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同时,通过在OA系统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和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等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3.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针对部门办公设备采购、廉政教育基地维护更新经费支出、干部考核评优等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开。

4.党支部建设动态。2023-2024学年,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通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召开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等活动强化支部建设,做好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整顿;并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部门QQ群的形式及时将支部建设、党员活动开展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和宣传,坚持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主动公开、多渠道公开,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广大员工的知情权。

    2.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坚持信息公开在各平台“有专人负责”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同时充分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公开信息实效。